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泡面强。” 煮饺子的时候,林宵又炒了个腊肠加青菜,简单,但也有滋有味,比吃泡面强多了。 郑之南坐在餐桌前,看着面前摆的水饺,还有青菜炒腊肠,闻着味就觉得肚子要闹了,因为等不及了。 他看着林宵说:“谢谢你。” “赶紧吃,吃完我带你去买几套衣服,穿成这样出去吃饭像什么样子。” 林宵现在看郑之南就像是看个不懂事的弟弟。 郑之南虽然还不知道要去哪吃饭,但他也没急着问,他现在最紧急的事情就是吃饺子! 郑之南吃东西的时候,林宵坐在他对面,看到郑之南吃的差不多了才开始问他问题。 “你是鸟,为什么还会做饭?” 明明之前在山里长大,对于现代工具也用的很熟练的样子。 郑之南很诚实地说了自己的想法。 “或许我上辈子是人吧,看到人类的东西就觉得很熟悉亲切,仿佛自己也经常用。” “你在没有被我们救走之前,从来没有离开过山里吗?” 郑之南点了点头。 林宵看他眼神清澈,知道他并不是在骗自己。 本来这样的话,林宵应该不会信的,但是前有鸟变人,你说这鸟上一辈子是个人吧,也没什么不可信的。 不信又能怎样? 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了。 林宵又问了许多问题后,郑之南吃完了东西,肚子饱饱的,心情也变得愉快起来。 林宵收拾完锅碗瓢盆,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对郑之南说:“走吧,我们去附近的商场转转,买回来洗一洗,趁着太阳好,晾干了就能穿。” 郑之南虽然对自己在林宵面前暴露真实身份很淡定,但其实其他时间上并没有自主的想法,现在是林宵让他干什么,他就干什么,也不反抗也不提意见。 林宵看郑之南很顺从,心情很不错,在电梯里问郑之南。 “你现在变成人了,不会在外面忽然变成鸟吧?” “不会,要变回去应该是凌晨了,现在变身的时间越来越长了。” “那就好,不然到时候有人发现你不对劲,把你抓走去研究,我可没有什么办法阻止。” “我明白的。” 郑之南也很惜命,明知道变身不稳定还出去,他就是傻了,愿意出去,就是能够保证自己不在人前忽然变身。 “你明白就行。” 搞清楚很多问题的林宵领着郑之南到了商场,刷卡眉头都不皱一下,也不觉得给郑之南花钱是浪费。 心情慢慢转换过来后,他少有的猎奇心理被勾出来了,觉得有个这样特别的小伙伴也不错,买衣服一点都不心疼。 在他眼里,反正买几件衣服而已,也花不了什么钱,自己挣的钱又花不完。 每年光研究院发的奖金都够他买套房子了,他现在住的房子还是研究院送给他的。 林宵能赚钱,且不爱乱花钱,但也不会因为花多了就心疼,因为在他眼里,钱花出去了还可以再挣,没什么的。 不仅给郑之南买了衣服,还有成套的生活用品,鞋子四五双的往车上搬。 林宵买的痛快,郑之南也接受的痛快,在他的眼里,他一点都不会不好意思,仿佛你给我,我接受,你不给我,我也不在意,比较随意,佛性,而且没有纯人类那么在意面子什么的,直接且纯粹。 因为当鸟当久了,虽然面对人类物品时,能够自如的使用,可人类很多复杂的情感和情绪,他还没有恢复过来,所以他没有不好意思,面对林宵的时候也乖顺的很。 这样的郑之南让林宵很满意,买东西的时候就更痛快了。 两人满载而归,回到家后,郑之南看着自动洗衣机愣住了,因为他看了好一会儿都没想起来这洗衣机要怎么用。 林宵洗完澡出来,擦着头准备去书房,就看到站在洗衣机旁发呆的郑之南。 “怎么了?洗衣机坏了?” “没……” 郑之南回答的时候,林宵已经走过来了。 林宵直接伸手按开关,然后又按了几个按钮,洗衣机就开始放水了。 林宵说:“忘了怎么用?先按开关键,然后启动,然后按这个,明白了吗?” “嗯。” “放洗衣液啊。” 看着呆头呆脑的郑之南,林宵心里摇了摇头,看来不仅是只肥鸟,还是只偶尔犯傻的呆鸟。 正文第272章chapter272 没过多久,郑之南把甩干后的衣服从洗衣机里拿出来搭在阳台晾晒。 郑之南做完这些事情回到客厅,林宵已经在工作室待着,忙自己的事了,他平时喜欢制作标本,研究昆虫。 无所适从的郑之南先是坐在沙发上发了一会儿呆,看到平板才想起来可以上上网。 等六点多林宵从工作室出来,看到靠在沙发上拿着平板看电影的郑之南时,捏着眉心稀奇道:“你还会上网啊?” 毕竟在他的认知里,郑之南首先是一只鸟,其次才是一个人。 郑之南点点头。 林宵说:“上网都记得,那你记不记得你的家人?” 如果能记得家人的话,不知道是个好事儿还是个坏事儿? 郑之南摇摇头说:“没有这方面的印象,不过我既然死了,我的近亲们应该也不可能在人世了吧,能投胎的话,大部分都去投胎才对。” 在郑之南的想法中,他觉得既然已经结束了上一个人生,就是和从前的人和事划开了界限,大家都成为了独立的个体,没有谁再是谁的牵绊,脱离了rou体,也没有血缘之说。 林宵倒是没想到这个男孩,看着年纪不大,想法倒是很成熟,也看得很开,颇有些随波逐流,闲看庭前花开花落的境界。 不过也不能说是年纪不大,毕竟有着一部分上一世印象的精怪存在,有这样想法… 好像也很正常? 林宵去厨房倒了两杯水,一杯递给郑之南,一杯自己喝。 郑之南看着面前的水杯,放下手里的平板,声音温和地道了一声谢。 林宵挥挥手并不在意,他喝了半杯水开始让郑之南去穿衣服,准备去jiejie家。 虽然离得近,但早点去是礼貌。 郑之南把晾干的衣服拿到卧室,换上后走出来。 林宵觉得这样顺眼多了,衣服就是要穿合身的,松松垮垮像什么样子。 “对了,你过来,我